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深圳市崯涛人乐精密化学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验收
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江岭村赤坳工业区20号第二栋101、第3栋101、第4栋101
建设单位:深圳市崯涛人乐精密化学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24日(15天)
联系人:曾凡森
联系电话:13480805296
邮箱:
zfs@inktop.c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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