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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与新湖街道交界处,莲塘水库东南侧。场地东北侧为林地,东南侧为草地和林地,西北侧为林地和莲塘水库,西南侧为园地和水域,总用地面积为36198.75m2。场地内所有建筑均已拆除,无任何建筑,场地现状主要为林地、园地、道路、水域,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GIC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于本场地未来拟配套配套行政及生活服务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有居住功能。因此,保守起见,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于2021年9月委托深圳市正源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对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地块及临近区域的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对本场地知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有关技术导则、《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制定了场地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委托专业检测单位对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采样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判断场地所受到污染情况,提出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的结论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并编制完成了《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项目前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污染识别的结果,本次调查共在地块内布设了3个土壤点位,采集14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现场密码平行样品),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中基本45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及石油烃(C10-C40),共计46项。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对应用地类型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根据地块水文地质情况、地下水流向,本次调查共布设了3个地下水点位,采集4个(含1个现场密码平行样)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中基本32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2项、半挥发性有机物3项)及石油烃(C10-C40),共计33项。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参照的《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

因此,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场地,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开展下一步土地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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