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工程项目》(脱密本)进行公开。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相关内容。
1、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感染性疾病楼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位置:深圳市坪山区兰金四路15号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总院区院内东南侧
主要工程内容:在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总院区东南地块建设地上3层感染性疾病楼,用地面积4505.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12.56 平方米,按照30张感染性疾病科床位(战时15床)“平战结合”模式设置,设置医护人员71人,其中医技人员41人,行政后勤人员30人,日门急诊量为118人/次。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
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坪山大道坑梓段252号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13077848830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
评价机构:深圳市正源环保管家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925170349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5、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